星期二, 2月 10, 2009

關中:修正考績法 淘汰不適任公務員

日期:2009/02/09 15:05

考試院長關中今天表示,未來將修正考績法,確實落實獎優汰劣制度,他指出,很多公務人員將考績獎金視為薪俸一部份,是錯誤的觀念,考試院有責任修正此一錯誤觀念,考績不好的公務人員一定要淘汰。(黃悅嬌報導)


關中在新春記者會中提出未來一年施政展望,表示將通盤檢討考績法制,落實獎優汰劣的考評功能,關中說,過去考績法雖規定甲乙丙丁等考績評等,但多年來流於形式,考績丁等的寥寥可數,丙等的也不多,公務人員將考績獎金視理所當然是自己薪水的一部份,其實是錯誤觀念。〔考績獎金對公務人員好像就認為是他薪俸一部份,這制度要改是涉及務人既得利益,但我要講這是錯誤觀念,建立錯誤觀念上的想法是不對的,我們有責任修正不正確觀念〕


關中指出,新加坡公務人員薪水結構,其中近一半是工作獎金,考績不好獎金全部都拿不到,這也暗示你可能被淘汰。面對過去有前行政院副院長王雲五、前行政院長郝柏村推動相關改革失敗,改革之阻力,可見一般,但關中強調,事在人為,這是制度設計問題,考績不好的公務人員一定要淘汰,否則將是一潭死水。



改革何其難!
要淘汰公務人員,也得先有公平的考績制度吧!

不做事的主管年年甲等,主管會自己打自己乙丙等嘛?
公立學校教師也算是廣義的公務員,也應該有考績比例的限制吧!年年甲等的考績,真的每個都這麼好嗎?

無論如何
結論是







新官上任總愛話荷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