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退休85制上路 「55專案」取消
更新日期:2009/04/03 00:47
考試院會2日通過公務人員退休法、公務人員優惠存款18%等配套改革措施,包括退休年齡延後為「 85制」、刪除55歲申退加發退休金「55專案 」等,新制預估每年為政府節省新台幣43億餘元。
銓敘部長張哲琛於院會後召開記者會指出,民國84年退休制度從「恩給制」改為「提撥制」,其中,退休年齡提前、「55專案」、公務員死亡後配偶可以繼續支領終身月撫卹金等,都未盡合理,造成政府財政負擔。
他說,經銓敘部全面檢視,提議公務員退休從現有「75制」改為「85制」,也就是由服務年資25年、年滿50歲,就能申請退休,修正為年滿60歲、服務年資需滿25年。
張哲琛表示,除了「85制」公務員延退外,也限定支領退休金須年滿60歲。「例如年滿55歲退休,可以選擇延長至60歲才領取退休金,如果堅持在55歲支領,每提前 1年應減少4%月退休金,最多提前5年、減少20%。另外,為鼓勵公務員延退,新制支領一次退,將自服務30年延長至40年。
他強調,過去55歲退休加發5個退休基數規定,新制將刪除「55歲自願退休而加發一次退休金」,「避免再發生只有嘉惠單一年齡者的不公平現象」。
新制也同時修正「支領月退休金退休人員死亡之後,其配偶可以支領終身月撫慰金」的條件限制,張哲琛說,因應「老夫少妻」現象,未來將要求退休人員申請退休時,應與配偶婚姻關係2年以上,而且必須年滿55歲、或沒有謀生的能力,才能夠支領終身月撫金。
新制並增訂「不適任現職者的淘汰機制」,將「命令退休」拆成「屆齡退休—年滿65歲者之退休」與「命令退休—因久病不癒或工作質量不符要求者之退休」兩種。
張哲琛表示,退休人員如果再任公職、或再任職於受政府捐助設立資本總額高過20%的財團法人、政府及所屬營業基金等單位職務,也必須停領月退休金,禁止支領雙薪。
本則新聞由NOWnews提供 2009/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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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越改對公務人員越不利!
84年起公務人員退休法大改革將原本的恩給制改為提撥制,公務人員優惠存款18%對新進人員不再適用,且退撫基金費率由8%提升至12%。
現在,
又要改革修正為85制,連55專案也要廢除......
雖然早就知道要改了,不過一切尚未定論,現在考試院都通過了,想必立法院也也會快速三讀審議完成吧!
沒想到藍軍這次這麼有魄力!!!
唉!
原本想為國奉獻青春26~31個年,現在下限竟然提高到31年!!!
整整5年啊!
將近60歲還要上班,想到就頭皮發麻,我現在就不想上班了啊。
現在只能祈禱退撫基金費率不要再調高了,還有偉大政府到民國130年還付得出我的月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