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OOO 被控任內猥褻下屬
更新日期:2008/01/05 04:09
〔記者王述宏/台北報導〕已退休的OOO被控強制猥褻,任職OOOO的A女指控,去年間,OOO開車載她到二重疏洪道假借為她按摩,趁機對她上下其手;OOO則出面否認,表示確實有開車送A女回家,但途中從未有身體接觸,他願意接受調查及與A女對質。
據A女指述,去年7月OOO退休前的某夜約她到承德路吃牛肉麵,她因為OOO既是長官又是長輩,在無戒心下於是允諾前往,餐後O提議到二重疏洪道河堤聊天,在車內O要幫她按摩,她即藉上廁所理由走出車外,然後打電話請母親隔幾分鐘後回電話給她,她藉此向李表示家裡有急事,要求李送她回家。
去年受辱 前天報案
A女說,事後,OOO還經常打電話給她,她因心生恐懼,所以都刻意不接電話;前天上午,A女向XXXXXX報案,指控OOO於任內對她強制猥褻。
O願與A女當面對質
昨天OOO獲知被控後出面澄清表示,A女曾數次請他幫忙在三重市找房子,但他認為三重市的環境不佳,建議A女可以考慮北投區,事件當天,在吃牛肉麵時,A女又說想去三重找房子,於是他在餐後開車載她前往,途中經過二重疏洪道,但並未停車,也絕無替A女按摩情事,而是載著A女繞了三重市一圈後直接送她回家。
OOO強調,他坦然接受調查,也可以和A女當面對質。
昨天新聞一播出!真的讓我愣了一下!這是什麼情形,在我眼中和藹可親的O副座,一個去自強活動還貼心的為下屬準備一瓶又一瓶的冷泡茶,這樣的長官會做出這種事嗎???
小姐!你可不可以不要鬧了!
會不會是你想太多阿!一個老人ㄟ!!!槌搥背按摩肩膀應該不是你想像中的強制猥褻吧!
或許是我太過主觀吧!不肯承認也許是事實的事實!
但是你拖了將近半年時間才公佈?是何居心?
要是在那單位不高興就走阿!!!沒人會阻攔吧!這是個人自由!
有必要鬧成這樣嘛?
這真是醜聞哪!
你以後在那小圈子還待的下去嘛?
我真的不懂你ㄟ???
※基於私心,文中消字處理
退休○○疑涉性侵 北市警偵查送辦
【中央社╱台北二十九日電】 2008.01.29 05:35 pm
○○○已退休的○姓前◎◎◎◎,今年初遭一名女性職員指控,在去年中旬涉嫌對她強行猥褻。警局偵辦後,依性侵害防治法的強制猥褻罪嫌,在二十一日函送板橋地檢署偵辦。
根據警方調查,全案發生在去年中旬,一名女性職員和◎◎◎◎前○姓◎◎◎◎共乘一輛車到二重疏洪道。在去年底,女性職員指控◎◎◎◎,在二重疏洪道時,涉嫌在車內對她上下其手。
北市警局刑事警察大隊今年一月三日受理被害女性職員報案,一月十一日通知被告前往製作偵訊筆錄,一月二十一日完成案件偵辦後,函送台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北市議員在案發請◎◎◎將如何保護被害人等相關措施,送交書面資料給議會,今天下午,◎◎◎以一紙公文函覆,指基於偵查不開,不便提供相關資料為由拒絕。
台北市政府勞工局和社會局表示,基於保護被害人,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和性騷擾防治條例,◎◎編制人數在三十人以上必須設立申訴管道和委員會並張貼公告,如果未依法受理被害人申覆,依法可處新台幣一萬元以上到十萬元以下罰款。
勞工局表示,如果被害人認為工作地點有持續危險的可能,雇主須設法改善其工作環境,或得到被害人同意,調離原服務單位,到相關環境就職,保護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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