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7月 18, 2008

單身公害

單身有害嘛?
27歳女性就一定要走入家庭,不然就一定要有親密對象?
《紅樓夢》:「任憑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飲。」的理念好像難以實現。
什麼叫做喜歡?
喜歡是要一見鍾情才算?還是只要長時間培養感情,就算第一眼是好是壞都沒差?

同事最近積極介紹我認識朋友,我有點猶豫,同事卻認為我的年紀一定不能再拖延了.....
有這麼嚴重嘛?
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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