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辦公室發生一件令我驚愕的事情。
某新進I同事某天早上沒來上班,透過電話方式請休假,當時,接電話的同事還跟他閒聊說被傳染感冒了厚...有的沒的,當下也不以為意。到了中午,另一位同事又跟我說,怎麼我今天代理差假業務,而小老闆要慰問同仁的公文還交代另一位同事處理相關業務,這時候我心理在想,可能是因為我早上在處理電子差勤已經忙得焦頭爛額了,而且我又沒有簽辦過慰問公文,所以小老闆要另一位承辦過此業務的同仁幫忙辦理,也是情有可原,再不然就是小老闆又失憶忘記他自己重新規劃安排的工作了(這等事情常常發生.......- -"汗)。
不過,到了下午我整理公文時卻發現今天簽出去的慰問公文,慰問的竟然是I同事....事由是"懷孕6周流產"!當下只覺得怎麼這麼可憐,前幾天才聽I同事說她婆婆一直要I再生個男孩,沒想到今天就發生這種事,一方面爲他惋惜,另一方面也覺得同事發生這種事,本室同仁應該要一起買個什麼補品、水果給I的,不過小老闆根本沒啥表示,甚至是刻意(?)隱瞞我們這群人,我還能說什麼嘛?當天下午心情十分惡劣,很想趕快離開這個迂腐的單位................
隔週,I同事早上來上班了,感覺像是沒事一樣,不過下午就開始請14天流產假了。中午才聽有經驗的同事說,這種自然流產根本沒有什麼,尤其是他的醫院證明書還只有4周而已,而4周的天數是從上一次MC起算,如果沒有先驗孕,根本不會知道有沒有流產過,因為就像是另一次MC的來到罷了.......
完全顛覆我的認知,也讓我無言以對。
我還一直以為I同事現在身體一定非常虛弱,流產耶,請滿14天假期也無可厚非,現在想想真是太可悲了,我真是好傻好天真阿..........
3月有I同事主辦的自強活動ㄟ!!!
如果是我發生這種情形,當月又有重要工作,我不可能一次把14天假請光光,重要的活動還是會親自參與的。
還蠻失望的,對於新同事,如果你一到一新工作環境,就只想放假不負責任,那我建議你現在就可以請育嬰留職停薪了,畢竟你現在符合留職停薪條件。
權利和責任,孰重孰輕?
自己的權利固然要維護,但是該負的責任也不該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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