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12月 31, 2007

臺灣高等法院有關馬英九等特別費一案判決主文及理由重點摘要

台灣高等法院新聞稿       96年12月28日
本院96年度矚上重訴字第84號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判決主文及
理由重點摘要如下:
壹、馬英九部分:
 主文:上訴駁回。
 理由重點摘要:
  一、揆諸「首長特別費」之濫觴與沿革,本院認行政院於民
    國62年間,即基於「特別費」本具有「補貼」之性質,
    因而將特別費之報支採取「雙軌制」,就其中之半數(
    「領據列報」部分),採取「定額統籌概算型費用」之
    概念,排除「支出證明單」之適用,以「首長領據」即
    可核銷費用,且容許該(領據特別費)部分款項可以現
    金、支票領取,或逕匯入私人帳戶,並無庸設簿記帳,
    於未超支預算額度之範圍,會計人員只須首長提出領據
    ,即應發給,且一旦經具領即完成核銷,並「擬制」、
    「推定」或「視為」首長「因公支出」完畢,相關單位
即不應再過問後續款項之實際用途。至另一半特別費(
    單據核銷)部分,仍採「實報實銷」之作業方式,該部
    分款項應悉數實際用於「因公支出」,須提出收據、發
    票或支出證明單等單據方能完成核銷。
  二、目前法制及體例上,採取類似上開雙軌核銷制度者,不
    知凡幾。例如:
   (一)「公務員強制休假補助」:其中新台幣(下同)1萬
      2千8百元部分需「實報實銷」;另超額補助之3千2
      百元部分則無庸提出單據即可領取。
   (二)公務員國內出差旅費報支:其中「交通費用」及「
      住宿費用」採取「實報實銷」;至於「膳雜費」則
      無庸提出單據即可具領。
   (三)地方民意代表事務補助費:同樣採取「一半條領」
      ,「一半實報實銷」之報銷方式。
   (四)村里長事務補助費:其中「村里辦公費」部分 ,應
      由村里幹事具領或存入村里辦公室於金融機構所設
立之專戶,且需「實報實銷」,於年度終了時,如
      有剩餘應予繳庫;至其他補助費部分,無須實際支
      出單據即可具領,且可以直接存入村里長私人帳戶
      ,無庸設簿記帳,經具領後即無剩餘款應繳庫之問
      題。
  三、基於「領據特別費」具有「實質補貼」之「定額統籌概
    算型費用」之概念,本應完全充分信賴,並授權首長得
    全權自主統籌運用該部分之款項,「不多退,也不少補
    」,如有不足支應「因公支出」,公家亦不再給予其他
    補償或費用;如有剩餘,則不予退還,此種情形僅屬支
    領人應否承擔「道德責任」、「行政責任」、「政治責
    任」之範疇,而與「刑事責任」無涉。
四、上開「領據特別費」之作業方式,相沿成習,並形成「
    行政慣例」,首長或承辦人亦均產生信賴。從而,被告
    馬英九基於職務身份關係,本有權領取額度標準內之特
    別費預算費用統籌支配運用,無須為「日後會有支出之
    承諾」或「保證已發生有支出事實」之必要,會計人員
    依例發給特別費亦無陷於錯誤之情形;且被告馬英九並
    無超支溢領「領據特別費」之情形,並確實已將所領取
    之「領據特別費」全數作為因公支用完畢(詳如本院判
    決附表七所載),其並無取得任何不法財物。是被告馬
    英九本案所為,均符合「領據特別費」制度設計之本旨
    ,並不成立犯罪,要無所謂「歷史共業」或「制度陷阱
    」可言。
五、被告馬英九於擔任台北市市長期間,除按月領有市長「
    月俸」、「公費」外,並享有一般公務人員之福利與補
    助。且另有其他執業、營利、利息等收入。經本院調查
    之結果,其每月總收入扣除健(公)保、所得稅等費用
    外,平均仍有將近25 萬元(詳如本院判決附表四所載)
    ,要非公訴人所稱每月收入僅有十四萬元至十五萬元之
    間而已,且參以其三個活期存款帳戶內存有大量之存款
    (詳如本院判決附表五所載),衡情被告馬英九自有足
    夠之資力按月匯款20 萬元予其配偶,要難據此推論其有
    詐領「領據特別費」。
  六、另鑑於金錢為可代替物,基於混同之觀念,本院認「領
    據特別費」一旦經首長存帳入戶後,即與該首長帳戶內
    其他款項發生混同之法律效果,彼此無法析離觀察。且
    現行相關公職人員申報財產之規定,並無規定首長於申
    報財產時,於申報書中,應將「領據特別費」之剩餘款
    予以註記,且因實際上無從計算剩餘款為若干,故亦無
    從予以單獨計算註記之。再判斷是否符合「因公支出」
    之要件,應著眼於捐贈之實際用途,而與「主觀之認知
    」無關。被告馬英九擔任台北市長期間,所為符合「因
公支出」之公益、公務捐贈之總金額共達5150萬3199元
    ,遠遠超過其於同時期所領取之「領據特別費」總金額
    (1530萬4300元),足證其並無貪得任何不法財物。
  七、綜上所述,被告馬英九所為不成立公訴人所指訴之利用
    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且查其所為,並未具備意圖
    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其服務機關之利益
    而為違背其職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服務機關之財產或
    其他利益,核與公訴人補充陳述之「公務背信罪」之構
    成要件,亦所未合。原審為被告馬英九無罪之諭知,於
    法並無違誤,應予維持。檢察官猶執前詞提起上訴,指
    摘原審判決不當,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八、至檢察官請求併辦部分(按月匯款20萬元予周美青及報
    銷使用9900元「單據特別費」認養馬小九),因本案業
    經諭知無罪,故與本案不發生實質上或裁判上一罪之關
    係,應退由檢察官另行偵處。
 
以上判決部分檢察官得上訴,被告馬英九不得上訴

星期四, 12月 27, 2007

點兵?!

不會吧?!
老闆你會不會太狠了!把我們科室當成萬用工具了嗎?
難道你忘記剛到職時來我們辦公室和我們一一握手嘛?
咱們科室女生為數眾多阿!
點兵!!!
有沒有搞錯阿?
會不會大才小用?
會不會有危險?
專業分工好嗎!
可以聽聽我們的建議嘛?
我們該做的事整頓本機關的差勤!該點該管理的是你們!而非小小兵!

星期日, 12月 23, 2007

9612紀實

12.1
逛大統、新光三越,買了超特價的GOZO雙面特色T,和很休閒的NET不休邊橫條長T。
傍晚買了七賢店的鼎王鍋底3人份,有低消限制---花ㄌ$1050,今年初熟悉的味道,貴也值得!!T-T
晚上的晚餐是畢勝客的pizza,未免也太幸福了吧:P


12.2
昨天逛百貨公司,到雅斯蘭黛試用產品,被二姐的火燒到.....
傍晚再度和二姐衝到大統,趕在週年慶結束前買了特潤組合,分贓結果得到特潤修護濃萃調理菁露30 ml&滿額贈中的脣膏、雙頭小睫毛膏、 特潤修護露7ml只要$2132 真的非常超值阿!
晚上吃麻辣火鍋大餐!好撐!!!


12.3
大樂透發燒,今日幸運兒為射手座....so,指定採買大隊!
晚上開獎,發財夢碎................


12.6
賺到的公假,自強活動2天!
狂k交響情人夢日劇跟漫畫!!!
感動!


12.7 嘉義遊,買福義軒手工蛋捲!

12.8
不能說的秘密+小小鋼琴家
買了心愛的mastina 長褲$1040


12.9 早上接到同梯詢問人事問題,緊張感出現!我也要加油!

12.10
下班後心血來潮逛漢神百貨。
電話遙控二姐,合買特價+PS 蝴蝶睫毛衣!質料好又超划算!


12.11 接到廷的生日祝福,果然是第一人,哈哈!!!也太早了吧!

12.12 HAPPY BIRTHDAY!!!!!!

12.20

星期日, 12月 16, 2007

詐騙

沒想到英明如我,也差點落入詐騙集團的圈套中,真是令人生氣阿!
我怎麼會如此好騙、好拐???差一點就要損失兩千多元了!只能說詐騙手法真是日新月異,不注意的話真的很容易上當受騙的!

事情的經過請讓我娓娓道來~
傍晚時接到某偽賣家的來電,詢問我x年x月x日購買$245元的化妝包是否合用?我反應不及,根本可以說是喪失記憶了...我到底買了啥?雖然喪失此部份記憶,不過偽賣家說出的商店名稱倒是有印象,還有他說出我的轉帳後五碼資料,所以就傻傻的相信她啦!賣家說我不小心將轉帳轉成約定帳(←嚴重質疑),所以原本只應轉帳245元,現在變成分期付款一年扣款245元!唬的我ㄧ愣一愣的,接著又專業的請我念出轉帳卡片後的客服專線,說會聯絡郵局客服幫我解除分期付款!

七點多即接到自稱為郵局林主任的電話,首先要我找ATM測試我的餘額有無遭扣款,還要我念出ATM機號、時間、餘額。接著還說現在要用英文介面連線接收我的帳戶資料來修改這個錯誤,混淆視聽,讓我轉帳。

真的好可惡耶!!!
如果有人看不懂英文,又跟我一樣誤以為轉帳有分期付款功能,辛辛苦苦賺的血汗錢可能就被詐走了!
強力反詐騙!!!


961219
不要臉的詐騙又來電了!

星期三, 12月 12, 2007

生日快樂

時光飛逝
又老了一歲
去年的一切歷歷在目
花拉蛋糕啦都已經不是我在意的了
我只希望收到每個人對我的祝福
祝我自己生日快樂!
一切順心

星期六, 12月 08, 2007

交響情人夢

最近一直狂看交響情人夢的漫畫、日劇!
終於k完了~呼!!!


真是令人感動!




關於音樂,雖然從小就學習電子琴、鋼琴,但是對於音樂卻一點都沒有興致認真學習,小時後還是較熱愛繪畫,也想過大學選擇繪畫類科就讀,但是夢想畢竟還是夢想,挑了門冷硬的學科就讀,畢業後也是在硬梆梆的公務部門服務,好像離藝術越來越遠。


但是,看完這齣戲的結論並不是我決意要邁向音樂藝術之路,而是劇中的所有成員為自己的喜愛努力付出感動到我!很難想像,或者是說雖然人人都很努力,但是真要做到"野田ㄇㄟˋ"這樣不眠不休的練習應該是絕無僅有的!也許漫畫和戲劇的表現就是誇大,但是真的有使我振奮,這就是日劇帶給我的影響!

或許我也能像劇中人物為了自己的生命奮鬥!不再迷惘和害怕,不再傷心和遲疑!
我需要動力!
我需要支持!
我一定能的!

星期四, 12月 06, 2007

961204十三億大樂透風

大樂透連槓八期,肯定是發彩銀行的詭計!!!!!

不過我們卻甘心受騙,積極投入做公益的行列!

投資再加碼投資!還是連續槓龜><

桃園地院28人中二獎的手氣,真是令我嘖嘖稱羨哪!

台灣又多了五位億萬富翁!

真好!!!!!!!

星期四, 11月 22, 2007

釋然

昨天和同期的朋友聊天,整個人又有振作唸書的動力了~
心花朵朵開^^
前主任一直稱讚我動作很快,一直拿我和朋友比較,(不過朋友可就難受了....)原來我以前的兢兢業業和細心學習仍然有所成果,主任也看在眼裡,這也算是對我的一種肯定!
以往受困於獨自生活和新手的壓力下,幾次崩潰大哭,我都忍過來了,最後卻因為感情經營不善毅然決定返鄉療傷,打破了我對自己期許的台北生活,一直有些惆悵跟迷惘,現在聽到過去的同事對我的稱讚,我真的感受良多!!!

另外,聽說接任我的位置的新人,是很難搞的人,不僅說明自己要準備明年高考,還不學習不做事,怎麼能如此大膽?不知道L姊會如何診治她.....唉~好像回去看看喔!明天北上出差,其實是回去的一個好機會,可是我又害怕回去時不知道要講什麼?要客套僵笑多久?而且業已人事全非了,我熟悉的人一個一個的調走了,我回去會受到大家的熱烈歡迎嗎?亦或是不速之客?!

我可以感覺我的心情已經平復許多了~比較不再在意c所帶給我的傷害,我也開始恢復過往唸書的生活!專心做自己,希望能夠讓自己過得更好!更棒!

身價

最近一直被積極推銷保單,關於投資這件事我完全沒有研究,但是聽到保險業務人員的分析講解感覺現在不投資好像不划算,而且對自己將來也不好,在現在這種M型社會一定要保險才有保障!


現代人看人有沒有身價完全依照其所擁有的保單做決定!
身價阿~真的是這樣嗎?
好像長大了,生活就多了許多煩惱,學歷已經不是我們追求的一切,要有社會地位、有房有車,還要有保單。
本來最近很想婚的我,好像被澆了一頭冷水。
結婚不是只要有喜愛的人就可以了,還有許多金錢方面的考量!


回家趕快問我有多少保單?
原來我也是很有身價的人........

星期五, 11月 16, 2007

961116如臨大敵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新 聞 資 料(96年11月16日)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判決要旨
本院96年度選上字第13號選舉無效與當選無效案件,判決主文為
「原判決關於當選無效之訴部分廢棄。
上開廢棄部分,黃俊英在第一審之訴駁回。
黃俊英之上訴(即關於選舉無效之訴部分)駁回。
第一、二審訴訟費用均由黃俊英負擔。」
根據此判決結果,高雄市第四屆市長選舉有效,陳菊之當選亦有
效。理由如下:
一、關於選舉無效之訴部分(此部分維持一審判決):
陳菊陣營再95年12月 8日11時許所召開之走路工記者會,因
事出突然,高雄市選委會事前並未獲得任何訊息致不能派監
察小組委員到場監察,其後知悉已無從就該記者會是否違反
規定予以認定及處置,因此高雄市選委會對該次記者會未執
行監察任務,尚不能認為有不為裁量之違法。
陳菊陣營在95年12月 9日(即投票日)所舉行之記者會,高
雄市選委會監察小組委員在接獲通報後即趕赴記者會現場,
到場後,即先向主持記者會者表明停止記者會之意思,且記
者會負責人員亦請二會在場之律師,為監察小組委員說明記
者會係為前一日之走路工記者會再為說明,沒有從事競選、
助選之活動,監察小組委員認為舉行該記者會時機仍屬不宜
,正想開單制止,此時因記者圍過來,記者會就結束,故該
監察小組委員在時間不寬裕之情形下所為之上開處置,尚屬
適當,不能認有裁量怠墮之違失。
有關黃俊因所指高雄市選委會各投票所發放選票有重大瑕疵
達4907張,已多於兩組候選人之得票差額,已影響選舉結果
部分:
經查驗結果,本院認為辦理選務違失且有影響選舉結果之數
者為 361票,此票數尚少於本次選舉當選人與落選人間之得
票差數(1171票),故不足以影響選舉之結果。
綜上所述,高雄市選委會對於陳菊陣營所召開之記者會之處
理,並無違失,辦理系爭選舉投票事務雖有若干違失之處,
但其得認屬重大明顯瑕疵之數尚不足以影響本次市長選舉之
結果,從而黃俊英依選罷法第 101條之規定提起本件選舉無
效之訴,聲明求為判決高雄市選委會所辦理之系爭市長選舉
全部無效,為無理由。原審予以駁回,並無不當,此部分應
予維持。
二、關於當選無效之訴部分(此部分廢棄改判一審判決):
陳菊並無選罷法第 103條第1項第1款所規定之「當選票數不
實,足認有影響選舉結果之虞」之情事:
經兩造於原審協商驗票結果,黃俊英之實際得票數為37萬82
26票,陳菊之得票數為37萬9397票,差距為1171票,而經驗
票結果,從嚴認定高雄市選委會辦理選務違失而應予列入影
響選舉結果之數者至多僅為 361張,此票數尚少於當選人與
落選人間得票之差數,並不足以影響本件選舉之結果。
陳菊陣營召開記者會等行為,並不符合選罷法第103條第1項
第 2款所規定之「當選人對於候選人、有投票權人,以強暴
、脅迫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害他人競選、自由行使投票權
」之要件:
按選罷法第 103條第1項第2款涵蓋同法第90條第1項第1款前
段及刑法第 142條之規定,其所謂強暴,係指以有形之暴力
行為直接加諸被害人,或間接對第三人或物加以暴力,使被
害人心生畏懼,以抑制或影響其行動自由或意思自由者;所
謂脅迫,係指以言詞或舉動威嚇他人,使生恐怖不安之心,
以抑制或影響其行動自由或意思自由者而言;而「其他非法
方法」,係指與強暴、脅迫相類似之不法方法,該不法方法
在客觀上足以妨害候選人競選、妨害有投票權人自由行使投
票權而言,例如恐嚇候選人不得參與翌日之政見發表會,否
則將予以殺害,致該候選人心生畏懼而不敢參與翌日之政見
發表會;恐嚇有投票權人不得投票支持某候選人,否則若經
發覺要予以毆打,致該有投票人心生畏懼而不敢去投票;或
對於候選人下毒,使其容貌變醜、生病、體弱無力,而妨害
其從事競選活動(例如最近一次之烏克蘭總統大選,現任總
統在競選期間遭人下毒之情形),均屬與強暴、脅迫相類似
而為此處所謂之「其他非法之方法」。至若所施用之方法,
非與強暴、脅迫類似,則非此處所謂之「其他非法之方法」
。例如逾禁制時間之競選活動,雖屬非法之方法,惟不與強
暴、脅迫類似,故非此處所稱之「其他非法之方法」。又如
在外散佈某候選人有外遇或嫖妓之言論,雖可能成立妨害名
譽之罪(例如刑法第310條第1項或選罷法第92條之罪),惟
此種行為並不影響被害之候選人之行動或意思之自由,故非
屬與強暴、脅迫類似之行為,自非此處所謂之「其他非法之
方法」。從而黃俊英主張此處所稱之「其他非法之方法」係
指一切法律所不容許之不正當方法云云,失之過寬,尚不足
取。理由如下:
由立法沿革及立法理由而言:
查現行選罷法(原名戡亂時期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係於69
年5月14日經總統公布,該法原第103條規定之當選無效之事
由,並未將「對於候選人、有投票權人或選務人員,以強暴
、脅迫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害他人競選、自由行使投票權
或執行職務者」列入,歷經數次修正,始於83年7 月23日將
之列為得提起當選無效之事由,行政院於83年6 月16日以台
83內字第 22910號函送立法院審議之該條修正草案,並載明
其立法理由乃「為防制候選人以暴力介入選舉」,嗣經立法
院審議通過,由上述立法理由可知,該條款係立法者於立法
當時針對遏止暴力選舉所為之規定(見原審卷第 137頁)
。嗣上揭條文公佈施行後,立法委員蘇貞昌等23人於86年12
月間為導正當時動輒以抹黑、誹謗為競選手段之選舉風氣,
建議修正選罷法第 103條,增列「有同法第92條之行為者」
為得提起當選無效之訴之事由,惟經委員會討論結果,仍「
維持現行條文」,上開修正提案並未通過(見立法院公報第
86 卷第52期委員會紀錄)。可見立法者仍無意將同法第92
條之抹黑、誹謗等不正當之競選行為列為得提起當選無效之
事由,嗣選罷法於93年4月7日、94年2月5日、94年6月3日再
有修正公佈,仍未將同法第92條之抹黑、誹謗之競選行為增
列為得提起當選無效之訴之事由。上開修正距離95年12月 9
日本次選舉僅一年餘(又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辦法第 104條
第1項第2款規定之條文係參照選罷法第103條第1項第 3款而
來,其立法背景、歷史沿革、立法者之考量均相同,總統副
總統選舉罷免辦法甫於92年10月29日重新大幅修正公佈全文
117條,再於93年4月7日增訂公佈第93條之1,並修正第61條
條文,其中第 104條第1項第2款之文句並未改變,即立法者
經裁量後,亦與選罷法同,仍將其他涉及抹黑、誹謗之不公
平手段,委由刑事處罰予以規範而未將之列為當選無效訴訟
之事由,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辦法上開修正距95年12月 9日
本次選舉亦僅 2年餘,時間亦短),並無黃俊英所稱之社會
情況發生重大變遷之情形。是堪認立法者就選舉之社會現有
觀念及情況等已加以評估而為修法,亦即現行條文規範意旨
應係當時立法者處於今日所應有之客觀意思,則就立法沿革
之法律解釋方法而言,自不能就立法者有意不為規定之事項
解為法律已為規定而予以適用。黃俊英雖主張立法院第三屆
第四次會期,對第 103條根本未及討論,並非立法者有意排
除云云,惟依黃俊英答辯理由狀之附件三即立法院公報第64
頁已明載主席:「請問各位,第 103條維持現行條文,有無
異議?無異議,通過。」本案決議「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
分條文修正草案全部審查完畢,提報院會公決,並由本席向
院會說明」可稽,故立法院就此議案,無論是否因時間不足
未予討論而未通過,惟其最後結果既維持現行條文,解釋上
自仍不應將選罷法第92條之抹黑行為列為得提起當選無效之
訴之事由。黃俊英此部分主張,尚難採取。
就體系解釋而言:
關於刑法第6章妨害投票罪之立法體系:
  查選罷法第 103條第1項第2款規定之「強暴、脅迫或其他
非法之方法」與刑法第六章妨害投票罪第 142條規定「『
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害他人自由行使』法
定之政治上選舉或其他投票權者,..」規定相同,是二
者之文義應為相同。惟刑法第六章妨害投票罪係暫行刑律
即有之規定,其立法意旨為「查暫行刑律分則第八章原案
謂凡選舉事宜,以純正涓潔安全為要義,尚純正則用各種
詐術者有罰,尚涓潔則用各種誘惑者有罰,尚安全則用各
種強暴者皆有罰,選舉為立憲之首務,故本律採各種立法
例方針,而定為本章如左。」又刑法第 142條妨害投票自
由罪第二次修正案理由謂「本條即原案第 160條,本案擬
概括規定。又選舉與政治有重大之關係,故本案於原強暴
脅迫句下,加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句,以求嚴密。」,是堪
認暫行刑律就該條立法之目的係在「尚安全」,防止以強
暴、脅迫方法,妨害他人自由行使投票權,該條第二次修
正時所增訂之「其他非法之方法」,其目的仍係「尚安全
」,是其應係指與強暴、脅迫相類似之「其他非法之方法
」。再參以刑法妨害投票罪章就妨害投票所規定之處罰行
為態樣,除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外,尚有受賄、
行賄、以生計利誘、妨害或擾亂投票、刺探票載之內容等
,其中除刑法第144條投票行賄罪較刑法第142條妨害投票
自由罪重(有得併科罰金之規定)外,以刑法第 142條所
定「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害他人自由行使法
定之政治上選舉或其他投票權者」之刑責最重(與刑法第
14 6條妨害投票結果正確罪同重),顯見立法者係將各種
妨害投票之行為,依情節輕重,具體規定不同之刑罰。則
依法條體系解釋,刑法第142條所定行為人以其他非法方
法妨害他人投票,所為之非法方法必須係受賄、行賄、利
誘、擾亂及刺探以外之非法行為,且該非法方法對於他人
之妨害程度須與強暴脅迫行為相類似,否則,若將一切非
法方法均解釋成刑法第 142條所定之非法方法,則因以受
賄、利誘、擾亂或刺探等非法方法妨害投票各設有特別規
定,均須適用較輕之刑罰,倘所為之非法方法妨害程度尚
較受賄、利誘、擾亂或刺探等為輕,卻因與該等立法明文
規定之行為態樣不符,致須適用刑責較重之刑法第 142條
規定論處,顯有失公平,並與立法意旨不符。且刑法第六
章之立法理由雖記載「凡選舉事宜,以純正、涓潔、安全
為要義」,惟並非得解為該章中各條文均須就純正、涓潔
、安全等目的予以規範,而不妨某條文係就純正之目的予
以規範,某條文係就涓潔之目的予以規範,某條文係就安
全之目的予以規範。黃俊英以上述刑法第六章立法理由中
,有「凡選舉事宜,以純正涓潔安全為要義」等語,據以
主張選罷法第 103條第1項第2款規定之「其他非法之方法
」應採最廣義解釋,指當選人一切違法行為或手段,凡對
於他人之競選或對有投票權人自由行使投票權有所影響或
妨害者,均應包括在內,不須與強暴、脅迫程度相類似,
實難採取。
關於選罷法有關刑事處罰之立法體系:
 查選罷免法第86條至第97條為妨害選舉罷免之刑事處罰規
定,由立法編排觀之,選罷免法第90條規定:「以強暴、
脅迫或其他非法之方法為左列行為之一者,處五年以下有
期徒刑:一、妨害他人競選或使他人放棄競選者」,而同
法第92條規定:「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以文字、
圖畫、錄音、錄影、演講或他法,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之
事,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乃不同犯罪處罰之分別立法編排。再觀之兩者犯罪態
樣,第90條係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之方法」為手段
,第92條則「以文字、圖畫、錄音、錄影、演講或他法,
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等非以強暴、脅迫之方法為手
段,易言之,其方法與暴力威脅或金錢利誘方法迥然有別
。而83年7月23日修正公布施行之現行選罷免法第103條第
1 項各款並未增列第92條之事由,嗣後多次修法亦未予列
入,已如前述,且參諸選罷法第 103條第1項第3款當選無
效之事由,僅列舉當選人有同法第89條、第91條第 1款、
刑法第 146條第1項之行為者;第4款當選無效之事由,亦
僅列舉同法第90條之1第1項之行為,並定有「足認有影響
選舉結果之虞者」之要件,而未將選罷法所規定之其餘刑
事處罰條文或行政處罰條文,均明定為當選無效之事由。
由此可知,立法者於修法時已考量辦理選舉之社會成本及
社會安定等因素,就當選無效訴訟之事由,有意採列舉且
限縮之規定。從而立法者既未將同法第92條「散布謠言或
傳播不實之事」之手段,明文列為當選無效訴訟之事由,
司法機關即不宜將選罷免法第 103條第1項第2款之「非法
方法」擴張解釋為包括同法第92條之事由而加以適用。又
選罷法第90條、第89條第 1項、第91條第1項第2款均係規
定妨害他人競選或使他人放棄競選及妨害他人為罷免之提
議、連署之處罰方式,所不同者,第 89條第1項、第91條
第1項第2款所規範者為以金錢(指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
介入選舉之犯罪手段,第90條所規範者為以暴力介入選舉
之犯罪手段(選罷法第90條規定之犯罪手段用語與刑法第
142條所規定者相同),而選罷法第103條第1項第2款所規
定之當選無效事由,其中「對於候選人以強暴、脅迫或其
他非法之方法,妨害他人競選」之行為態樣即與同法第90
條第1項第1款前段相同,從而在體系解釋上,選罷法第10
3條第1項第2款所規定之行為手段「其他非法之方法」亦
應指與強暴、脅迫相類似之不法方法,而妨害候選人競選
、有投票權人自由行使投票權者而言。
又選舉罷免法第55條所規定之逾時之競選活動,原被列舉
為當選無效之事由,惟立法者於72年 7月修改選罷法時,
將之刪除,不再列為當選無效之事由後,自不得將此種情
形及相類似之違反同法第56條之 1規定(投票日不得從事
競選或助選活動)之情形,亦解為仍屬選罷法第103條第1
項第 2款所稱之「其他非法之方法」,而得為當選無效之
事由,至為顯明。又在政見發表會外另行公開演講,聯合
舉辦政見發表會,經制止不聽者,亦曾被列為得提起當選
無效之訴之事由,嗣後亦經刪除,同理,亦不能將相類似
之違反同法第50條之1第3項違反程序規定之事項,解為屬
此處之「其他非法之方法」,黃俊英主張違反選罷法第55
條之禁止逾時競選活動,及同法第50條之1第3項、第56條
之1之規定,均屬選罷法第103條第1項第2款所稱之其他非
法之方法云云,自非可採。
綜上所述,由體系解釋而言,選罷法第92條及同性質之刑
法第310條誹謗罪,均非屬同法第103條第1項第2款所稱之
「其他非法之方法」,而非屬得提起當選無效之訴之事由
,至為明確。黃俊英主張選罷法第92條之行為已為同法第
103條第 1項第2款中「其他非法之方法」所涵蓋,因此無
須另訂條文規定云云,自不可採,此正如逾時之競選活動
於72年 7月間修法刪除不再列為得提起當選無效之訴之事
由後,不能將之解為仍屬此處所謂之「其他非法之方法」
而無須另明文規定相同。
就類推適用或目的性擴張而言:
所謂類推適用乃係基於法理上「相類似之事件,應為相同
之處理」之原則,就法律未規定之事項,援引與其性質相
類似之規定,以為適用,其性質為法律漏洞之補充,故類
推適用係以法律漏洞之存在為前提。所謂目的性擴張則係
指由於立法者之疏忽未將法律文義涵蓋某一類型,為貫徹
規範意旨,乃將該一類型包括在該法律適用範圍內之漏洞
補充方法。而法律漏洞須出於立法者無意的疏忽,苟立法
者有意不為規定或有意不適用於類似情況者,則並非漏洞
,不生補充之問題。易言之,關於某項問題,自立法政策
之考量下,故意不為規定,即無「法律漏洞」之可言,法
院自不宜藉類推適用或目的性擴張之法則,解釋法律。
按選舉訴訟之本質為與公益有關之公法訴訟,辦理選舉常
須耗費大量之社會成本,故其訴訟形態應以法律明定者為
限。如前所述,何種事由應列為當選無效訴訟之範圍,直
接牽涉立法政策之考量,而立法者於訂定選罷法第103 條
第1項第2款規定時,既係針對暴力選舉對於選舉公平性產
生之重大影響而為規範,並未將一切有礙選舉公平性之行
為,如違反抹黑、違反行政中立等,均列為當選無效之事
由,又逾禁制時間之競選活動,雖曾被列為得提起當選無
效之訴之事由,惟嗣後已經修法刪除,故該條款所指「其
他非法之方法」,當係指與同條款列舉之強暴、脅迫相類
似之不法方法而言,而非概指任何一切非法之方法。解釋
其涵義時,自應注意此立法裁量之價值判斷及立法目的,
尚不宜任意以類推適用或目的性擴張之方法予以解釋該非
法方法不須與強暴、脅迫程度相類似,否則,即與立法政
策有違。
黃俊英另主張,探求立法旨意,主要仍取決於表現於法條文
字之客觀化之立法者意思,而非立法者參與立法過程當時之
主觀見解(大法官釋字第620號解釋理由書第6段參照),故
選罷法第 103條第1項第2款條文之「其他非法之方法」表現
於該條文字之客觀性,當係指「一切法律所不允許之不正當
方法」而妨害他人競選或自由行使投票權之行為,均應包含
在內云云。惟按解釋法條中某詞語文義,應從法條之前後文
加以解釋,而非將該詞語單獨抽離而為解釋,選罷法第 103
條第1項第2款,其前後文為「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之方
法,妨害他人...『自由』行使...」(刑法第 142條
第 1項前後文亦同),自係指所使用之方法須與強暴、脅迫
類似客觀上足以影響有投票權人行動自由或意思自由之情形
而言,始屬此條款所稱之「其他非法之方法」。且法律體系
亦係客觀化之立法者之意思,而依體系解釋而言,此處之「
其他非法之方法」亦應指與強暴、脅迫類似客觀上足以妨害
候選人競選、有投票權人自由行使投票權之方法而言,亦如
前述。若依黃俊英之解釋,將使已被立法者刪除之當選無效
之事由(例如逾禁制時間之競選活動、投票日之競選活動等
)再度復活而成為當選無效之事由,或使情節較輕之非法方
法受較重之刑法第142條之處罰,自不合理,故黃俊英此部
分主張,自不可取。
綜上所述,選罷法第 103條第1項第2款所指之「其他非法之
方法」係指與強暴、脅迫相類似之不法方法,該方法在客觀
上足以妨害候選人競選、有投票權人自由行使投票權者而言
。準此,陳菊及其競選團隊之上開行為自非屬該條所稱之強
暴、脅迫或「其他非法之方法」之行為,自不該當選罷法第
103條第1項第 2款所規定得提起當選無效訴訟之要件。至其
等之行為若有過當而不受言論自由保障之情形,在現行制度
下,被害人自可循刑事訴訟程序對其等進行訴追或依民事訴
訟程序請求損害賠償以謀救濟,故現行法律之機制,對抹黑
、誹謗之選風並非無遏止之道。
再詳言之,抹黑、誹謗有僅涉及私德者,例如誣指某候選人
有外遇、某候選人在國外嫖妓;有與公共利益有關者,例如
指某候選人受賄,某候選人在任時所提出之政策係為圖利某
財團等,而是否一有抹黑、誹謗之行為,不論情節輕重,均
列入當選無效之事由,或只在所抹黑、誹謗之情節,涉及公
共利益情節重大足認有影響選舉結果之虞者,才列入當選無
效之事由,或抹黑、誹謗之行為,無論是否涉及公共利益、
情節是否重大、是否足認有影響選舉結果之虞,均仍如目前
一般委諸刑事法規予以處罰及社會清議予以非難即可,而不
修法列為當選無效之事由,在在均有賴立法者以其智慧,在
公共利益(社會成本)與個人名譽之保護間取得平衡,而建
立合理可行之選舉訴訟制度。在立法者尚未將抹黑、誹謗之
競選行為,明文列為當選無效之事由前,法官自不宜貿然將
選罷法第 103條第1項第2款所定「其他非法之方法」予以擴
張解釋,認為抹黑、誹謗其他候選人之行為,均屬此條款所
稱之「其他非法之方法」,而以之作為裁判之依據。
陳菊陣營召開記者會等行為,並不符合選罷法第103條第1項
第3款中修正前刑法第 146條第1項所規定之「以詐術或其他
非法之方法,使投票發生不正確之結果」之要件:
按刑法第146條第1項所稱之投票結果,係指投票權人形式上
合法投票之表現,凡投票權人形式上合法投票之表現,即為
投票結果,至於投票權人何以願投票給某候選人,甚或投廢
票,無論基於何種原因,只要本於其自由意思之選擇,即不
能謂其投票結果有所謂不正確之結果,亦即縱然投票權人係
誤認某候選人為其所認定之理想候選人而予以圈選,或誤認
某候選人為其所不認同之人而不予圈選,另選他人,或投廢
票,甚或投票權人本欲圈選某候選人,惟在投票時辨識錯誤
而誤投他人,或投圈選不合於規定,被判定為無效票,此就
該投票權人而言,其意思表示之動機或內容,固有錯誤,然
此係其內心之思維,依法無從於投票或開票後主張意思表示
錯誤,且在秘密投票之制度下,亦不能予以調查審認。因此
刑法第146條第1項所稱之「使投票發生不正確之結果」,係
指規範投票之外觀,不包含投票權人主觀上對候選人認同之
判斷。舉例言之,詐領選票重複投票係一人投二張以上之選
票;冒名投票係假冒他人之名義而投票,其形式上均使投票
發生不正確之結果;又如將有投票權人姓名漏列使其無法投
票;或使無投票權人之姓名亦列入選舉人名冊使其參與投票
;隱匿選票;開票、唱票、計票作弊或變更開票之結果等,
形式上亦使投票發生不正確之結果,而為刑法第146條第1項
所定妨害投票罪所規範之對象。至於候選人或助選人員或所
謂輔選人員誇大候選人之條件與政見,或以言論攻擊其他候
選人,或散佈某種不利於其他候選人之消息,或製造某種有
利於己之情勢,或提出無意實現之政見,致使投票權人判斷
錯誤而為圈選,惟此種情形或符合其他相關規定而應予處罰
,或應負政治上之責任而得予譴責,然並不能認此係使投票
發生形式上不正確之結果,即不符合刑法第146條第1項所定
「使投票發生不正確之結果」之要件。從而不能認為其等之
行為符合選罷法第 103條第1項第3款所規定之當選無效事由

綜上所述,上訴人陳菊及其競選團隊之行為,並不合乎選罷
法第 103條第1項第1款、第2款及第3款得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之要件,黃俊英提起本件當選無效之訴,為無理由,原審就
此部分為陳菊敗訴之判決,自有未當,陳菊就此部分上訴意
旨求予廢棄改判,為有理由,自應由本院將原判決此部分廢
棄改判,駁回黃俊英此部分在第一審之訴。
三、本件陳菊競選團隊因走路工事件召開記者會直指「黃俊英賄
選抓到了!」等行為,有損黃俊英名譽以求取勝選之嫌,固
有可議,惟此種行為若社會輿情認為應列為當選無效之事由
以端正選風,自應經由立法程序予以明文規範,方足為裁判
上之依據,在立法者未將抹黑、誹謗之行為明文列為當選無
效之事由前,法院尚難遽認此等行為係得提起當選無效之事
由而為裁判,併此敘明。
四、據上論結,本件黃俊英之上訴(即關於選舉無效之訴部分)
為無理由,陳菊之上訴(即關於當選無效之訴部分)為有理
由。

星期四, 11月 15, 2007

感觸

今天開完了試用人員期滿考績會!

感覺自己又向前走了一步,每天每天的一切都是一個新的嘗試、新的體驗。

凃庭長講話好有條理,分析事項也很有道理,聲音好像之前學廬教刑總的李法官喔!大心。

李法官雖然對於細節琢磨許多,但也是令人懾服其實事求是的精神,我們需要的就是這樣的法官吧!!!

我想我還有許多需要歷練的地方,我還有許多事還要磨練、還需要學習!

能夠體驗史無前例的試用考核不及格案,也算是一次的完美經驗。

期許自己可以更佳的完美!加油!

星期二, 11月 13, 2007

牢騷滿腹....

你以為以你的身分地位說話就可以這麼不客氣嘛?
你以為你有很了不起嘛?
你的所作所為只是讓我們鄙視你罷了!
一點都不會尊敬你!



越來越有想跳槽的感覺了,好的環境跟理想的工作業務,並不能抵擋無情人事的壓力。
雖然這邊的人都算不錯,雖然也是有小圈圈跟小耳語.....但我都還能接受!
不過這裡的對外情勢真的好差。
怎麼外界跟上級對我們這個單位有這麼多的誤解!
以前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嚴重到大家都對我們不諒解、不贊同?
我真的好難理解這個大人的世界.......

星期一, 10月 22, 2007

命運好好玩?!


HBO今晚九時播放的電影。

原先看預告片,一直以為是一部搞笑電影,標準的亞當山德勒電影.......

沒想到卻帶給我一些不同的觀點。

::影片簡介::
一個總是把事業看的比一切重要的建築師,因為成為工作狂而讓生活經常方寸大亂而失控。有一天,他在一家詭異的電器行買到了一支遙控器,並意外的發現他竟然可以用這個遙控器控制他的人生!

它可以快轉無聊等候的時間,暫停即將失控的場面,將不想聽到的噪音靜音,甚至倒轉到遺忘的美好時光。漸漸地,這支命運遙控器的記憶模式發揮功能,開始幫它的主人決定那些片段可以重播、快轉或暫停,而這時候他才發現自己就要錯過多少大好人生…



我常常在想,在我人生的叉路上,如果能夠預知踏出這步的結果是好是壞,那就太完美了!

但在這部影片中雖然是描述作者快轉人生的歷程,但換另一個角度想,我想要跳過可能失敗或不完美的人生,似乎也是一種快轉人生。

快轉的人生,會錯過一切的悲歡喜樂。

你想經歷的、高興的、悲傷的、甚至是重要的事。

也許在人生的路途上,多些荊棘、石頭的阻擋,多些岔路的思考,並不是一件壞事。

凡事要多往好處想........

961014::回程

星期一, 9月 10, 2007

討厭的城市!!!

開始有了討厭的城市了 -------

就是宜蘭!!!!!

不要問我原因,我難以啟齒!

討厭宜蘭傳藝 .

討厭蘇澳冷泉.

討厭討厭討厭!!!

星期五, 9月 07, 2007

大福和風食堂

大福和風食堂
北市南京東路二段216號B1(建國南路口) 02-25152221


餞別的餐會一場接一場.......今天晚上和櫻文學姊約在大福和風食堂聚餐!
門口的招財貓非常可愛,很日本風~
是阿雅開的店喔~~~炸豬排專門店!!!
前菜沙拉醬蠻好吃的,蔬菜非常的新鮮,而且和以往吃過的沙拉醬料味道不同,不過有點過鹹....
學姊吃的大阪燒炸豬排

我點的花見綜合捲---綜合3種熱門捲 起司豬肉捲、蘆筍捲、蘋果捲
滿滿的生菜,還可以加點!
豬肉沾上自己磨粉的芝麻醬,酸酸的味道其實蠻搭配的。
點心是一球抹茶冰淇淋,好吃好吃;飲料我選蜜茶,有點甜.....
其實我最想喝熱咖啡><
可是太晚了=="

吃完餐點後已經快9點了,我們還在門口聊了快2小時......
真是欲罷不能阿~

星期日, 9月 02, 2007

Superwoman

I'm a superwoman ?

老實說,

昨天聚會(離別聚餐之一)時,同梯的同事這樣說,我還真是愣住了!

他說我看起來非常的溫順,怎麼看起來閒閒的?整天喊無聊?是工作能力很強嗎?

我只能說我手腳俐落還有熟能生巧吧!哈!

到手的公文三兩下就簽出去!不想留在手邊!

很偷鷄取巧的留下各類範本,以便日後修改,

這樣真的能說是能力強嗎?

我沒有其他的工作經歷來比較?我也不清楚!

一整個下午,我們交換著工作的情報和對此單位的牢騷,我想這是很好的經驗。

我想我還要多歷練!

這也是我想離開的原因之一,

我想學的還很多很多,不能一直侷限在這封閉自我的框架裡。




最近,忙著整理行囊。

忙著找著出遊購物的資料,常常熬夜過頭,累極!!!

另外,忙碌,也是一種藉口吧!

藉口不再想你.....

既然已經下定決心離開,就別再回頭留戀!

雖然要離開台北了,不過還是很想到我想去的單位跟讀研究所,

再給自己一些時間吧!

反正,該考的考試也不能放棄,這是我給自己的期許!

我的未來還很遠大!!!

加油吧!

星期五, 8月 24, 2007

強颱趴趴走紀實0818~9819

強颱聖帕入侵的假日,還是力邀二姊北上陪我遊歷快要離開的台北。

星期六真的是狂風暴雨,機車都快騎不動,路上行人、車子幾乎淨空,感覺自己真的是瘋了,想吃的MK麻辣火鍋也沒開,只能吃頂呱呱炸雞,而且才吃2塊就飽的受不了,真的是蠻誇張的。
下午兩點sogo終於開始營業,買了一件花裙,準備開始到新公司上班後要常常穿裙子了,一定要有所改變,不能再一直穿著牛仔褲,畢竟也老大不小了><唉~時間真的是過的很快阿!竟然轉眼間已經上班2年了!!!驚人~ 晚上跑去後站買髮飾、西門町亂晃,還有請二姊喝丹堤咖啡,果然還是在咖啡廳裡喝咖啡聊天才有感覺阿!


星期天,天氣終於放晴。
一大早就跑去排隊吃期待已久的麻辣火鍋。
足足吃了7盤料理,一整個撐哪,沒想到我們也可以這麼豬。
豬肉、牛肉、羊肉、牛筋、腸、鮮蝦、水晶餃、蛋餃.......................





晚上還跑去市政府旁的改裝出清A11繞繞,果然人擠人才是臺北假日街景阿!不過到了傍晚又開始下起大雨,只好放棄到士林夜市逛街。

這個假日真的花好多錢哪!
炸雞、麻辣鍋、數位相機、隨身碟.....
不過,想到不知道何時還會再到台北遊歷,就一點都不會不捨......
台北阿~~~再會!!!

星期一, 8月 13, 2007

Sober---kelly clarkson

Sober
這是kelly clarkson繼Because of You、I Hate Myself For Losing You、Since You Been Gone....等歌曲後深入我心的歌詞。


上次的不告而別,和這次的心碎清醒
我想我成長了許多
也累了
我已經傷心的夠久了
雖然
至今仍想念你的體溫和擁抱
但是
我想我也該醒了......



And I don’t know
This could break my heart or save me
Nothing’s real
Until you let go completely
So here I go with all my thoughts I’ve been saving
So here I go with all my fears weighing on me

Three months and I’m still sober
Picked all my weeds but kept the flowers

And I don’t know
I could crash and burn but maybe
At the end of this road I might catch a glimpse of me

Three months and I’m still breathing
Been a long road since those hands I left my tears in but I know
It’s never really over, no



Wake up

Three months and I’m still standing here
Three months and I’m getting better yeah
Three months and I still am

Three months and it’s still harder now
Three months I’ve been living here without you now
Three months yeah, three months

Three months and I’m still breathing
Three months and I still remember it
Three months and I wake up

Three months and I’m still sober
Picked all my weeds but kept the flowers

Blush

Blush。
最近熱愛的產品
從原本都不用到現在已經累積10塊的數量,不得不說,女人的錢還真是好賺!
不過最近會熱愛買腮紅的理由,就是因為沒氣色。(唉~狂喝雞精補身仍然病厭厭的......)
還有還有,最近很愛粉紅色!!!

目前現有腮紅一覽-------


打開------


可以看出,我的腮紅顏色以粉紅色澤偏多!
就算是帶橘色感的蜜桃色仍然是偏紅為主,
因為不敢想像偏黃的肌膚再上橘色調的腮紅,是如何的慘黃....


由左至右
1.倩碧小贈品 MOCHA PINK---很顯色,顏色有點偏棕色。
2.NARS ORGASM---腮紅界的冠軍,人人一塊的高潮色,帶金粉的蜜桃色,我擦起來偏橘紅色,很陽光的好氣色。
3.SOFINA AUBE RS803---雙色好用。淺粉色用來打亮,帶淡淡銀粉。玫瑰色和倩碧的顏色有點類似...
4.MUJI RK---四色的設計和某牌類似...左右分別為玫瑰紅跟淡粉紅,無亮粉。中間黃色及淺粉紅色帶大量銀粉,用來打亮。這款單擦或從左至右、從右至左刷都行,非常便利。
5.BABY PINK 清透嫣紅---第一條,主要是跟遮暇膏調色遮黑眼圈的拉^^
6.牛爾 RoseTint---不想花大錢買BENIFIT的選擇,還漫持久的,顏色是較深紅的玫瑰紅。
7.Maybelline dream mousse Dolly Pink---大量珠光銀粉,很淡很淡的芭比粉紅。
8.SKIN FOOD 玫瑰果油腮紅霜 粉紅---和同學逛街,因為質地和味道買下,顏色美,非常細緻的珠光感,但是非常不持久....
9.BOURJOIS 74 ROSE AMBER---超級顯色的玫瑰紅,不過我覺得有點橘感哪~夜巴黎的顏色多,不輸NARS,再櫃上選了半天,只有這塊是無亮粉的,不過要用手指沾,用刷子會變成大紅臉。
10.KRYOLAN 粉紅---和網友交換的眼影腮紅兩用,粉霧狀的質地,非常可愛。


看了看,好像顏色重複率蠻低的阿~
不過再買就要剁手了!是有幾張臉擦阿!
戒之戒之!!!

星期一, 7月 30, 2007

面談

前幾天的某個下午請假跑去面試,第一次面試有點小緊張......

簡單的自我介紹,回答委員們的問題。

我以為是小小的徵試,沒想到竟然由副處長親自主持,

還有四位科長作評審委員。

院本部和三級機關就是不一樣,

會議室的椅子也是高一級....





其實,


我還是有點嚮往到中央部會工作的,

也想到理想的研究所研讀。

不過,

孤單的台北實在是令我難以承受,

而且現在的單位有我不想再面對的同仁,

還是回家吧!

我想。

也許,

將來,我仍然會實現我的理想,

但是,現在的我只想回家。

真的累了

星期五, 7月 27, 2007

紙包不住火

最尷尬的事情發生了。

難堪又愧疚的情緒,揮之不去。

決定商調投履歷是我下定決心的事。

離開傷心地,繼續振作,是我的選擇。

我會加油!!!

星期二, 7月 10, 2007

test


是我太久沒回高雄還是氣候真的越來越炎熱?
3天累人的考試,
坐在考場上鎮筆疾書,汗水也不落人後狂流!
媽阿~
真的好熱、太陽超大。
我真的蠻佩服自己還能夠撐下來....

考試結束了,我想讓自己稍微休息一下,一個月。
不要問我考的如何,我只能說在半工半讀的情況下,我盡力了,會寫的寫一堆,不會寫的也盡量掰。
無論如何,我仍然會繼續加油,就先休息一陣子吧!
不要去想結果!


星期三, 7月 04, 2007

傷痕

有些傷口表面結痂但仍然未好

有些事情時間經過仍然存在

我什麼時候才能真正解脫?

星期一, 6月 25, 2007

越界

不好意思。

你已經越界了---你以為你是誰?你以為我跟你很熟嘛?
挑撥離間,你很行嘛!!!但是,我鄙視你!

言語不但是溝通的工具,亦是一種武器!
請你閉嘴!!!
我不愛聽你說話。你以為你說的話很好笑嘛?你以為你這樣亂說話有人會開心嘛?
當我面露不屑的表情,請你能知趣的閉嘴!!!
一個大男人還這麼嘴碎,愛造謠,
我真的非常非常討厭你!!!我真是受夠你了!!!

16種性格

http://wudjin.googlepages.com/mbit.htm

會不會太準了呢???

10.按部就班的公務員型

ISTJ的性格
對ISTJ人來說,最重要的是能為別人服務,負責任,並努力工作。所以,別人經常稱之為檢查員。他們有強烈的是非感,尤其是在他們的利益和職責範圍內的事。他們也因此以熱愛工作而著名。"一絲不苟"是對ISTJ人的最好的描述。很多秘書、辦事員、商人都是ISTJ人。

往往,ISTJ人給人的最初印象是冷淡,或許有點冷漠。除非是很費力的事,否則ISTJ人很少表現出熱情。
問題不能順利解決時,只有ISTJ是最樂觀的。當使用按部就班的方法解決問題時,ISTJ人有最高的效率。一旦一個新方案被證實,ISTJ人就會堅定不移地把它推行下去,即使以犧牲自己的健康為代價也在所不惜。
ISTJ人很容易因為別人的言行不一,尤其當對方食言毀約時而感失望。但他們的這種情緒並不輕易表露,只有當被問及時,他們才會毫不掩飾的、直率表達出來,因為事實勝於雄辯。ISTJ人所從事的職業中,最厲害的要算運動專案的裁判員,司法部門或任何一個要求高並需長期堅持的職位上。

對ISTJ人的描述:
文靜謹慎;實際務實;細緻嚴謹;誠實但通情達理;喜循成規,不思變化;工作努力,責任心重。
ISTJ適合的工作
• 首席資訊系統執行官
• 天文學家
• 資料庫管理
• 會計
• 房地產經紀人
• 偵探
• 行政管理
• 信用分析師

若你是一個公務員型
你是那種把文明的碎片粘合在一起的膠水。你的注冊商標是任務、紀律、責任和組織。沒有你忠心的付出,很多現存的成功企業、組織和團體都會瓦解成碎片。
當你戀愛時,你是所有戀愛類型中最務實的一員,你對於過度的浪漫舉動並不會有太多感動。你也不需要約會中持續的刺激。你會滿足於一頓在家中的晚餐、一部有趣的影片和愛人的陪伴。
談到男女角色的定位時,你的價值觀也是很傳統的。你仍然認為一個丈夫應該掙錢養家,而一個妻子應該負責維繫一個整潔有條理的家。
你對安全感的強烈需求,使你避免開始一段感情的風險。你通常會和你已經認識很久的人發展戀情:同事、家族的朋友或同學。因為你是最終的“築巢者”,在你讓未來伴侶更靠近你之前,你要非常確定他是一個可以照顧你和養家活兒的人。  
你期望另一半擁有的特質,是忠誠、安全感和責任感。
對於另一半提出的未來或崇高的理想你並不會特別感動;你要知道的是對方現在可以為一段認真的感情帶來什麼。

你的最佳戀愛類型
若你是一個女性公務員型
你會喜歡男性公務員型、很有成就的大男人型(ESTJ)或能給你情感支柱的照顧者型(ISFJ)。

若你是一個男性公務員型
你和女性公務員型或照顧者型(ISFJ)會有不錯的感情關係。女性公務員型有規矩且經常具有責任感個性,可以完美地補足你對一個傳統家庭的渴望。而照顧者型則是以她慈愛的方式,和“標準媽媽”的個性,來幫你建立夢想中家庭的女人。

若你的理想情人是一個公務員型
在哪里可以遇到一個公務員型情人?
公務員型是安靜、不愛出風頭的人。事實上,他們總是如此安靜,安靜到你幾乎不會察覺他們的存在。因為他們通常喜歡隱居幕後,要找到他們最好的地方是在遠處的角落,當他們獨自一人的時候。
在餐廳或夜總會裏可以找到那位靜默獨處的他或她,那位擁抱黑暗角落的人。另一個很準確的方式:找尋那個經常被朋友叫去拿飲料或出錢的忠誠人兒。忠心的、穩定的公務員型永遠是一個可以被依賴的朋友,當沒有人願意伸手援助的時候,他會。
公務員型通常會被有任務、工作和責任的活動、組織或場所所吸引。你可以試試參加為鄰居街坊維持治安和清潔的社區團體、慈善募款團體、家教協會會議、愛國組織、專業相關團體、政府機關、保齡球俱樂部、商業評議會和軍隊特別事件如空軍表演和遊行等等。(公務員型常常是很傑出的軍事要員,因為他們非常忠貞、勤奮,同時很願意配合命令。

如何與一個公務員型情人約會?
讓他們覺得被需要,或和他們一起為一個值得的目標努力,這樣你就可以有一個冠冕堂皇的理由和他們認識。
到圖書館去,並在那可愛的圖書館員幫你登錄你借出去的書本時和他聊天。參加某次家教協會會議—那裏通常都會有一些單親父母—詢問公務員型關係他們最感興趣的兒童教育問題。
你可以自願參加一場政治活動,或參加睦鄰計畫的守夜活動,你會在過程中遇見很多工意識很高的熱心公務員型。
你可以問一個公務員型關於一個很實務性的問題—如何計畫或整理家裏?如何修補某件東西?如何照顧小孩?或是如何填定表單?這個很負責任的公務員型會願意幫助你的。一旦一個公務員型同意幫助你,這就是一個很好的開始。

如何贏得公務員型情人的愛?
在你開始追求的時候,花些時間和你的公務員型在安靜的地方相處,一個你們可以在一起,卻不需要說太多話的地方。公園、月光海岸或電影院都是很好的選擇。也可以嘗試在家中安靜的約會,一面品嘗著外賣佳餚,一面欣賞著懷舊電影。
記得這件重要的事:在你一開始與一個公務員型約會的同時,他或她很可能已經在考慮你可以成為一位怎麼樣的丈夫/妻子和父親/母親。公務員型的個性中有一項非常重要的特點,他很強烈地希望擁有成功的婚姻和家庭生活,這會造成他對約會對象的主要考量。要贏得公務員型的人,他必須相信你會成為未來家庭中一個很好的家庭支柱或照顧家庭者。  *戀愛錦囊之一:強調你個性中的傳統面,例如:
男人:談談你在事業上的抱負,可以為你的家庭賺進多少錢,和以後想要擁有什麼樣的家。表達你要成為一位第一流的父親和建立一個安全、富裕的家庭的願望。
女人:強調你家居生活的技巧或本事,例如廚藝、清理和縫紉。若你沒有任何做家事的經驗,現在是時候好好看看書或參加課程。談談你對小孩、安全感和傳統的期望。
注意:男性公務員型並不適合所有女人,但如果你準備接受一些老式的價值觀,他對家庭生活穩定、保守的觀念就會非常吸引你。
*戀愛錦囊之二:迎合公務員型對守時、整潔和組織的渴望。
當你和公務員型約會時,永遠要記得準時;對他而言,浪費時間和浪費食物一樣糟糕。當你在他身旁時,請隨時保持整潔,讓喜愛整潔的公務員型留下良好印象。另外,若你打算邀請你的公務員型情人回家,請確定你的屋子一定要乾淨整齊。
*戀愛錦囊之三:幫忙公務員型情人打掃住處或請他幫你清理住處。
若你真的想要捉住你的公務員型的心,為了迎合他對整潔和井然有序的欲望,你可以提出幫助他打掃住處的建議。你也可以請公務員型幫你打掃清理並且整理你的住處。若對方同意,準備一些零食和音樂,讓那一天變成愉快的一天。
警告:請確定當那個公務員型帶著拖把、吸塵器和抹布抵達時,你的住處已經有相當程度的整潔。儘管他是來幫你整理住處的,他並不想看到真正的一團糟亂。
一旦你的屋子合乎標準(以你的觀點),便可以邀請對方前來。當你的公務員型情人用驚人的清潔技巧,把你的屋子變成一般人難以達到的整潔標準時,讓他自由發揮。
如何和公務員型情人擁有美好的性關係?
和一位公務員型典型的性關係是緩慢進展的。不要期待能和一位公務員型情人立即產生火花;當談論到性和愛情時,他是所有戀愛類型中最保守謹慎的。
*性愛錦囊:在輕鬆的對話中先介紹一種新的姿勢或技巧。
在聊天當中,強調那種新技巧將如何地增進你們的感情,且會讓兩人更緊密地在一起。然後保持安靜,讓你的公務員型情人消化一下你剛才所講的話。作為一個內向的理性者,公務員型情人需要時間考慮他取得的新資訊。
*性愛錦囊:制訂一份性愛時間表。
為了幫助你的公務員型情人對新的性活動覺得安全,制訂一份做愛時間表。雖然有一些戀愛類型會覺得這種有計劃的方式很掃興,但很多公務員型如果確實知道伴侶的期待(和何時發生),會覺得舒服和安全。
 
如何和公務員型情人維持一段長久的關係?
公務員型相信婚姻的“必然性”和“應當性”:“男人和女人應該結婚”和“一旦結婚,丈夫和妻子應當一輩子在一起,直到死亡把他們分開”。
根據研究結果,公務員型傾向于擁有較長久的婚姻,僅次於主人型(ESFJ)。他們有組織、有邏輯和務實的個性讓他們具備維持一段婚姻的條件,也就是長期性的實際付出。
一旦公務員型和你結婚,他會堅定且常久地支持你。若你有興趣擁有傳統的婚姻—和一位傳統的男性或女性角色,公務員型會是絕佳的選擇 。


星期日, 6月 24, 2007

星期三, 6月 20, 2007

莫名

我知道,

這樣不應該。

但是,對你,

態度就是會不自覺得冷淡、莫名的怒氣上升。

也許,

真的是我該離開的時候了。

星期一, 6月 04, 2007

答案

許多事情你早已明白,但你還是頻頻追問,「為什麼?」

許多狀況你都了然,但你還是不斷對外求援,「我該怎麼辦?」

其實你只是下意識的要從別人的回答裡,印證自己的潛意識裡早就知道的那個答案。

但是,親愛的,人生是你的,有誰會比你自己更能體會自己的處境,更深刻了解自己真正的意願?

不安的時候,徬徨的時候,靜靜看著自己就好,也只有你自己可以聆聽自己內在的聲音。

而你終究會知道,別人給你的答案都不是最好的答案,因為,一切的奧秘早就存在你的心底。



我明白卻又不明白

有許多疑惑仍是無解

你的心、他的態度

這世界的真真假假

讓我受傷害只能頻頻追問WHY?

卻被一再的打擊

謊言、猜忌、不誠實........

可以單純的生活嗎?

星期五, 6月 01, 2007

約定

約定的時間就快要到了,我一直努力執行,就像你說的---不看不說不聽。

可是可是,為什麼偶爾我還是會覺得很不快樂?覺得生活沒啥動力?

這是必經的過程嗎?

如果是的話,我會希望他從不曾發生。


如果時間可以倒轉?

是不是會有不一樣的結果?

會比現在好嗎?會變得更開心嗎?

我總是不停的不停的反問自己。


『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現況負責,要抉擇自己的生命。』

如果說---生命中的每一個變動,都是一種機會;那我可以掌握住這次的變動,讓他成為我的機會嗎?

我不想再自怨自艾了!我想我應該得到更好的對待!我想我一定做得到!!!不再悲傷

星期三, 5月 30, 2007

NEVER MIND

NEVER MIND!!!
這是堯給我的建議。


我想我會努力執行~
最近發生的事情真的是太多太雜,我很想靜下心來,我已經努力的將近半年,絕對不能因為這些小事就放棄我對我生命的堅持。


加油吧~
go go fighting!!!

星期日, 5月 20, 2007

960520老天爺請別開我玩笑

老天爺請你好心點,別開我玩笑了好嗎?
一連串的不順心讓我心情沮喪低落.....
跟了我將近2年的MP3竟然當機,害我上課前急的要命!(後來花了NT150元修好!)還有上個月停車停在人來人往的南陽街上,車子的左前鏡被弄斷了(花了NT350修繕!)騎車無緣無故也自己犁田,手上留下了疤痕不說,右手到現在還隱隱作痛,卻抽不出空去看醫生。

現在覺淂超心煩的,第一次真正投入感情,卻落得患得患失的心情。
想要好好用功,公事壓力卻又加重,無法全心投入。

好想給自己放一場長假,不要煩惱你、不用擔心書唸不完。
沒有壓力,可以忘記一切煩憂!
我可以得償所願嗎?
老天爺,可不可以幫幫我?
我想要掌握我自己的人生!

星期五, 5月 18, 2007

5月紀實

960506泡在圖書館一天,感覺非常之充實!
960508心情又因為你而難過!
960510公文大烏龍~心情若不好工作也要好好做才是正途阿!
害我煩惱公文不見=="
你要來我家.....
960515打電話說早上7點要來,又沒來.....
960517你的態度反覆不定
960518臭電梯!害我一早心情鬱悶><

晚上聚餐醉酒想吐又想哭----事情越來越複雜了!!!
960520錄音筆當機,又急又氣....
960525晚上10:35和公司同事聚餐至凌晨00:35,是個全新的經驗,偶爾放鬆心情和不同的人聚餐談天好像也不賴。但為何我這麼想你?回家後有點沮喪.....是真的該放棄了吧?!
960526衝擊!!!食不下嚥!!!想吐!!!心冷!!!
960529是該下定決心了!!!

星期六, 5月 12, 2007

我的拿手好湯

以前,一直夢想著有著一個寬敞廚房的家。

真正出社會,獨立租屋後,卻因為上班地點及其他因素,只能屈就於無光的小套房之中。

不過,我在閒暇之餘,還是不忘記自己煮東煮西來吃~

以前都專攻冷凍實品,舉凡炸雞塊、炸薯條、蔥油餅、甚至是蛋餅都是我的拿手強項。

現在因為工具不多,再加上小套房的因素,最方便的幫手就是電鍋。


今天煮的是香噴噴的香菇鷄湯

第一步
適量的雞肉,3片香菇,薑


第二步
加水
外鍋一杯半量杯水



第三步
加鹽
完成


非常的簡易方便。
電鍋就是有這項好處,料放好按下開關,回家後就有熱騰騰的食物完成。
真是令人感動~~~

星期四, 4月 26, 2007

眼之所見

今天騎著車,在台北的市中心。

突然感覺到天地之遼闊、己身之渺小。

或許是總統府周邊附近的建築太過雄偉、道路空曠,反正感覺就是很讚! 讓人非常嚮往~

就連平常感覺擁擠的台北站前,今天抬起頭望,看起來也順眼多了,分外的美麗壯觀。

而且我感覺到我是真實的生活,沒有壓力和負擔,我可以努力的過我想要的生活,我是可以辦到的!!!


星期一, 4月 23, 2007

960423...關於調職

一大早主任便急急忙忙的通知大家要在幾點幾分到樓下歡送副座。
各科室的同事們在樓下大廳一字排開,十分的壯觀,大家的表情都是笑容滿面卻帶點不捨.....。
副座下樓了,和同事們一一握手道別,當副座我握到我的手時,那溫熱帶點力道的大掌,讓我有點想落淚.....
在我的職場生涯中,還要碰到幾次這種大場面的調職?
電影有完結的一幕、人生也終是有離別、散場的一刻,但是為何我還是覺得好難過.....
這種歡送的場面,我相信我一輩子都不會忘記!!!

星期六, 4月 21, 2007

shopping

心情不好時,對自己好一點去大買特買是不是就能夠開心一點?

答案是正確的!!!今天終於體會到這種感覺了!

下午跑去附近屈臣氏的佳麗寶專櫃買了一整套的保養品。


潔膚霜$1560
皂霜$1560

DEW活膚晶露$2100
活力極致潤白晶$3200
潔膚海綿巾$150
面膜紙$200

潤活按摩霜$1550
美白粉$2250
面膜霜$2000
活力美白露特惠組$1480
*0.9
--------------------------------------------
$14445

送了兩組旅行組和1750元的屈臣氏禮卷,分三期刷卡,平均一個月負債$4615。

哈哈哈......

其實算起來真的蠻划算的,之後平均一~二個禮拜去櫃上做臉,應該可以用到10月!

偶爾也要對自己好一點,尤其是傷心難過後.....

我想我已經想開了。

你的反反覆覆應該已經傷不了我了,

我也清楚我目前的任務,

況且天涯何處無芳草?

我會快樂的認真的過我自己的生活!!!




update!!!
960424

應邀到專櫃讓日本彩妝大師化妝,眼妝超濃,光是眼線就化了3種,眼神變得非常銳利....,但是底妝卻讓我不滿意,雖然有遮瑕,但是臉頰看起來就有明顯的粉感,跟脖子比起來也暗了一個色號,但是彩妝師挑底妝顏色挑很久說......最滿意的就是嘴唇,自然透亮。

回家後卸妝卸了將近10分鐘才清除眼部彩妝,我想之後再畫這種大濃妝的機率是零吧!我還是喜歡淡淡的裸妝!
另外,又被勸敗
透明角質美白液$1350及DEW活膚美容晶$3000(打9折$4023,加送屈臣氏禮卷$500)

懺悔阿~~~

4月份的開銷好大阿~最近要省吃儉用了>< 不敢想像5月份的刷卡費用........

星期五, 4月 20, 2007

星期二, 4月 17, 2007

SWATCH



SWATCH
曾經是我高中時代瘋狂迷戀的物品,短短3年內就買了6支SWATCH手錶。
可以說當時的我完完全全被他的設計所吸引,燦爛繽紛的圖案,加上大膽的配色,功能性的錶款,每一季的表款圖刊都跑去專賣店要來收藏。



第一支SWATCH是深藍色設計師款的狼童,還記得這是犒賞給我的自己的17歳生日禮物。(從小就有給自己合理化買東西的習慣^^)我真的是超級喜愛他的深藍色,配上銀色的圖案真是太美了,不過背面的塑膠錶帶容易暈黃是一大敗筆。

第二支錶是媽媽買給我的小錶"字母",大人還是無法接受我喜歡超大表款,特地挑了一個小錶給我帶,深藍底黑色錶帶,錶帶上寫滿了一排的白色英文字母。

第三支錶是卡通圖案的"相片"。錶帶上以卡通型式彩繪,最別緻的是手錶是透明的,可以看到後方的齒輪運轉,錶帶背後也有圖案;缺點是表帶的圖案容易翻起來。

第四支錶是淺藍色的"WATER"表面是銀白色的,錶帶是透明淺藍色,上面寫滿的水的元素,真的是非常有氣質的一款錶款!!!但是大缺點是容易被汗水暈黃!錶帶換了2次。

第五支錶是綠色澳洲通行紀念錶"衝浪"
高中同學也有相同的表款,雖然綠色的表超級難配衣服,但是他的圖案還真是讓我喜愛。衝浪美女、陽光、海水的雪梨景象,錶帶背後還有可愛袋鼠。通行錶是SWATCH的特色錶款之一,可以當成某處的通行門票。不過,我只是收藏罷了~

最後,終結我購買SWATCH的表款,也是所有錶款中我最常佩帶的"冰屋"。這是一款淺水錶,可按鈕發出藍光,銀白色的錶身,環鏈式的錶帶,最適合我這個懶人,而且他不似其他塑膠錶一般,容易暈黃,雖然也會拉~不過症狀輕微。

他真的好美好美!!!我真的好喜歡他!!!不過他在今天壞了,不是手錶指針內建壞掉(我對SWATCH的機械內建一向深具信心),是他的數字環圈脫落了>< 超級難過的~今天下班後還想衝回路上找尋環圈,但是想想又打消念頭了,因為路上車多可能找不到,就算找到了也組合不好了。 唉唉唉~雖然今年有換錶的慾望,我已經不是佩帶塑膠錶款的年紀了~不過,就算換了新錶,我還是希望可以好好的將舊錶收藏阿! 為什麼我喜歡的東西都會不見或壞掉阿? 為什麼阿?


960501 UPDATE!
把手錶送修了,雖然不是回復原狀,但至少我又可以重新帶上我的愛錶~謝天謝地~

星期五, 4月 13, 2007

分離

人生聚散離長,分離,是注定會發生的事,但是氣氛還是有些詭譎、空氣中流動著不尋常的因子。

我的心情也受到了影響,不安、變動、慌亂、害怕.......揮之不去。

制度的遵守,我無話可說,只是有點哀傷;但是,為什麼你堅持要平調呢?可以告訴我真實的理由嗎?

能不能升官真的這麼重要嘛?或許真的重要吧!我知道你的能力已經足以領導大局,你不想綑在這個小單位!

能夠理解是一回事,但是你不是說過要好好教我的嗎?我初任公職,還有一堆事不明瞭,需要學習!怎麼才剛說 完的話,馬上就忘記了?

我真的不能理解!anything!!!

980408:國賓

春假期間爸媽北上看我。
趁著周日和爸媽一起到國賓飯店享用中餐。
一切都自助式的,有牛排、壽司、中式餐點、港式餐點和各類蛋糕、水果、飲料、冰淇淋.....
沒有感到特別的美味,我一向是個味覺白痴==,大家推薦評價美味的餐廳,我都覺得soso.....
不過到是覺得國賓環境非常的高雅,尤其是餐廳的燈光,實在是蠻美的,不過有規定燈光一定要這麼的暈黃嗎?又不是專門給情人們的午餐?摸黑吃飯對視力不好阿XD




結帳前問了代班經理,中餐一人要880元,晚餐930元,真是貴的嚇人~販店果然比較貴!!!好險我有2張中餐券和1張晚餐券。^^

或許以後沒有機會來吃了?我要好好記憶現在生活的每一刻、每一秒............

星期二, 3月 20, 2007

累--3月

時間過的好快。

不知不覺已經到了3月底了,感覺很忙碌,有點無所適從,有點慌亂。

::3月記事::


38婦女節的福利--蛋糕一條


0304簡訊告白
0305責任加重
0308公司春酒
0309真情告白及曝光
0310歇斯底里
0329煩躁&靜心
0330新人報到



希望4月份是一個新的開始~

沒有煩悶 沒有爭吵 只有愉悅的心 快樂的笑容

星期五, 3月 02, 2007

壓力暴增

「在蜿蜒的委屈中慢行,穿越盞盞昏黃之後的那一片明亮,是否就是展延的天高地闊、沒有界限?在層層交疊的苦悶煩亂中,昇華,不是為了令人仰望的閃亮;而是,讓自己有真正呼吸的機會,一次也好。」

「生命的真相是一種長期而持續的累積過程 ( 這是偶發的際遇無法剝奪的 ) ,而不是一時順逆的際遇。
如果我們能看清楚這個事實,生命的過程就真是『功不唐捐』,沒什麼好貪求,也沒什麼好焦慮的了!剩下來,我們所需要做的無非只是想清楚自己要從人生獲得什麼,然後安安穩穩,誠誠懇懇的去累積就是了。 」

女王說:「妳從來不會知道,妳走了這一步,妳的下一步一定會是怎樣的風景。」或許,這才是人生有趣的地方。

每每看到這些句子總會讓我心情振奮。

繼續向前邁進。

為什麼
今天,會這麼的令人感到壓迫、喘不過氣?

.............

星期二, 2月 27, 2007

96' Holiday

在高鐵車上,時速255km,歸心似箭---但有點小憂慮













高雄關廟祈福---

星期四, 2月 15, 2007

960215/委屈

一再重複看著我們的對話紀錄

眼淚不爭氣的掉了下來.........


昨天晚上我真的不清楚你的班表

你的怒氣也嚇到我了

本來只是頑皮的想向你開個小玩笑

沒想到你會這麼的生氣




想想這一個月來

好像不斷的衝突、冷戰、生悶氣

我一直覺得你的態度及說話語氣有異

但是你卻說我老是胡思亂想 叫我要習慣

我不了解 到底是怎麼了



我想

我不會再主動打電話給你了.....

我想我真的是太過在意你

我要試著疏離你

也許這樣的同事關係

才不會破壞我們的感情 對我來說才是最好的

我真的累了



960302
我們好像不斷的猜測對方的想法?隱藏自己的真意。

在爾覦我詐的對話中爭吵冷戰和解..........

這種日子還要過多久?

星期三, 2月 14, 2007

馬英九:請辭黨主席 宣布參選2008

(中央社記者林沂鋒台北十三日電)前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偵結,馬英九遭起訴。他今天傍晚召開記者會,強調自己被起訴「痛心疾首」,雖尊重司法,但無法接受檢察官的指控,他宣布辭去國民黨主席一職,也會為自己清白奮戰到底,同時參選二00八總統。

馬英九被起訴的消息傳出之後,國民黨中央氣氛凝重,黨內會議不斷,馬英九也於傍晚面對媒體,強調他一向以清廉自許,尊重司法,但無法接受檢察官的指控。他從事公職二十多年,使用特別費一切依政府法令規定,沒有掩飾,他一定會為自己清白奮鬥到底,一直到還他清白為止。

馬英九說,他會信守承諾辭去黨主席,同時宣布參選二00八總統。

國民黨黨章第二十二條規定,黨置主席一人,由全體黨員以無記名單記法選舉之。主席選舉,應於任滿當年應召開之全國代表大會舉行之三個月前,與全國代表大會代表之選舉同時辦理。黨置副主席若干人,由主席提名,經全國代表大會同意任命之。

主席任期為四年,連選得連任一次;副主席任期至次任主席就職之時止。新當選主席於全國代表大會召開之日就職,原任主席之任期同時屆滿。

主席綜理全黨黨務,為全國代表大會、中央委員會及中央委員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央常務委員會)之主席;副主席襄贊主席處理黨務,為全國代表大會、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及中央常務委員會議當然之出席人。

主席缺位時,由副主席依全國代表大會通過之順位代理,並於三個月內按第一項規定選舉新主席,補足原任所遺任期。補選之新主席應提名副主席若干人,經中央常務委員會同意任命,不受第三項規定之限制。

主席缺位而所遺任期不足一年時,由副主席依全國代表大會通過之順位代理至次任主席就職之時止。960213



制度的不完善卻導致一個操守良好的政客下臺,司法制度雖然需公正處理,但亦要公平吧?

將各機關的首長通通起訴吧!!!搞什麼鬼!!!

winnie the poof

My faves!!!

Winneie the pooh

so suprise , so sad .


星期二, 2月 13, 2007

考試

所謂「考試」,它本身並不是目的,而是為了達成更高目的的手段而已。例如大學入學考試,主要目的是要測驗這位考生是否具備吸收更高深知識所需要的基礎學識;此外,如司法考試以及會計師這一類的資格考試,是要測驗這個人是否對當律師或會計師具備足夠的基礎認識而已。其實,在考試及格後的學習才是應該更加充實的。但如果為了通過考試花費太多的時間及精力,那麼在真正需要的時候就無法有所作為。因此,不要為了考試花費過多的青春,至於應怎樣面對考試,所需要多費一點心思去考量了。


在東方國家,一般人都會對工作量以及學習所花費的時間、努力等,給予正面的評價,但是對於質的方面,例如怎樣做才有效率的方法的探討及改善,卻往往被認為是投機取巧,而不給予該有的讚美。我們不妨想想看:俄國的大文豪高爾基也說過:如果光用工作量就能評定一個人的價值的話,那麼一匹馬永遠比一個人有價值;牠的工作量比人類高出好幾倍,而且不會抱怨。的確,默默地耕耘也是成功的要素之一,但是光努力而不運用有效方法,遇到了困難就毫無辦法對付,最後只能說自己「德薄能鮮」、「運氣不好」,自憐自艾地過一輩子了。

節錄自《考試術》
日本東京大學畢業 國考三冠王 黑川康正 一九八七年十月
日本有較台灣更為嚴重的競爭考試;且日本國家公務員素質之高,舉世公論﹞



續....

星期一, 1月 22, 2007

奉茶--霜乳奶茶

奉茶--霜乳奶茶


這是最近頗受歡迎的新興飲料

特別調製的雙層飲料,藉由上層的細緻乳霜提味出下層茶的甘甜。

大杯價格50元,老實說真的蠻貴的,但也算和一般市面上的奶茶飲料做出區隔。

我覺得頗適合心情不好時飲用.....


最近的心情似乎起伏過大,好想休息......

960122 /// What can i say???

陶晶瑩//離開你

『我把你的電話從手機裡消除了

我把你的消息從話題裡減少了

我把你的味道用香水噴掉了

我把你的照片用全家福擋住了

你讓我的懂事變成一種幼稚

你讓我的驕傲覺得很無知

你讓我的朋友關心我的生活

你讓我的軟弱陪伴你的自由

離開我 你會不會好一點 離開你 什麼事都難一點

車來了 坐上你的明天 車走了 我還站在路邊

離開我 你會不會好一點 離開你 什麼事都難一點

風來了 雲就會少一點 你走了 我住在雨裡面 』




你說,我不愛你。

所以,你必須要向外發展,尋求對象。

你說,因為我不肯當你的女朋友,所以你請朋友積極介紹。

重複的話題,我似乎傷你過深,但你同樣也刺傷我了,不論你今天說的是真是假。

愛情就像兩面刃---

不是我不給你承諾,我只是對我的未來未定向,

我只是害怕過度依賴後的無可依賴,

我害怕其他同事的閒言閒語,我害怕一切。

你說我太過彆扭,我承認。

你說我愛胡思亂想,我也接受。

我真的就是容易想太多,而且現在的我,似乎無法分心來愛你。

今天看到你傳來的訊息,我的心到現在仍然糾結,我到底該怎麼做?


晚上腦海一直浮現離開你這首歌,

也許....我也該試著習慣沒有你的日子.......

星期四, 1月 11, 2007

開心嘛?

說不管調到哪裡,重點是要開心。

說在哪都一樣,是適應問題。

我的未來要何走才正確?才理想?

我現在開心嘛?

老實說,我真的不清楚。我喜歡現在的生活嘛?

有時候覺得自得其樂,但是繳房租時總會想發發牢騷。

有時候覺得孤單寂寞,只有電視音樂的聲音環繞我。

我到底是要安安份份平淡的過活?

還是該發揮我隱藏的女強人特質?

我夠堅強能面對未來無數的壓力嘛?

有讓我繼續留在台北打拼的動力嘛?

我到底該如何抉擇?